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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新莊泰山塭仔圳重劃區歷史

位在新北市新莊與泰山的交界處的重劃區『新泰塭仔圳重劃』,塭仔圳重劃區,是這幾年新北市長侯友宜力推實行的重點重劃案,也是北台灣火熱的重劃區之一。也是繼新店央北重劃區後新北的下一個重點重劃區域。

台灣是我們從小到大所生長的土地,我們跟世界上大部分的城市一樣,發展的軌跡中,由早期的農業社會、輕重工業時代,到現在的服務商業社會。

這幾十年來的變化裡,很多區域從非都會區漸漸成長為人口密集的都會區。

早期的都市計畫內,並未考量許多成熟與完善的居住生活品質,也應該說因為時空背景的差異,人口與都市的成長,土地使用方式的改變,已不適合目前使用現況,也讓台灣許多地區展開新市鎮的區段徵收以及都市計畫的產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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塭仔圳計畫的規模非常龐大,總量體達397公頃,橫跨了兩個行政區,面積十分遼闊。

要說起塭仔圳這個地方的開發歷史,已超過百年,清朝時就有先民來這開墾,追溯許多文獻才能一探究竟。但拉回這幾十年的塭仔圳故事,在有印象的足跡來說,應該從民國87年開始討論起這片土地的記憶歷史。

新莊、泰山塭仔圳地區以前原為淡水洪水平原的一級管制區,大部分土地皆為農業用地,有防洪、治洪的主要用途,早期皆以農業發展為主,後期因台灣社會逐漸開始由農業社會轉型工業化,農地上許多農民開始轉型加工工廠,鐵皮工廠像雨後春筍般逐漸林立,幾乎覆蓋上塭仔圳原有的農地上。

自民國68年「台北地區防洪計畫」正式核定後,71年至85年期間,計畫沿淡水河及其支流兩岸興建堤防,疏導新店溪及大漢溪洪流量,特別由二重至塭仔圳間開闢二重疏洪道,於洪水量大時,多容納淡水河的部分洪水,以增加洩洪量,計畫內容包含防洪、排水、拆遷安置計畫等。

隨著管制區解除以及區域防洪計畫完成後,新北市政府分別於87年3月27日及87年1月12日發布實施「變更新莊都市計畫主要計畫」及「變更泰山都市計畫主要計畫」辦理都市計畫發展用地整體開發計畫(含拆遷安置方案),從這時候起,就開始檢討細部計畫,準備整體區域重劃工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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塭仔圳變更都市計畫發布後,又於民國91年發布細部計畫,開啟整體塭仔圳開發,94年使用分區管制通盤檢討、99年通盤檢討第一階段、103年通盤檢討第二階段。

因為計劃案需考量各種因素,包含地上工廠未來的安置與原既有住家去留,加上重劃面積大,規劃與協商並非一蹴可幾,讓塭仔圳計畫進度緩慢,無法短期間內執行完畢。

後來政府考量為縮短發展年期,於民國94年時將塭仔圳劃分為六大分區、38個開發單元,彈性採公辦、自辦重劃方式開發進行,但至100年底,僅3個單元重劃核定完成(信華臺鐘II-7民98)、(港泰II-6民106) 、(新泰II-1民108),政府考量自辦重劃效果有限,於105年收回公辦,由政府統一實行塭仔圳重劃案。

原新北市政府已準備好要執行的塭仔圳重劃案,104年底時將重劃送至內政部審查預審後,105年內政部決議將本案退回研議,確定卡關,退回理由主要是因部分合法建物可能需要排除重劃,與工廠拆遷相關配套措施須在謹慎考量,等於塭仔圳重劃案需重新調整後才有機會施行。

經過幾番波折,內政部終於在109年核定塭仔圳重劃,並開始進行拆遷與補償相關措施,預計110年底拆遷完畢進行重劃,並預計115年重劃配地與點交完成,未來鐵皮工廠與雜亂的街道景觀,將拆除清空。棋盤格街道,完整學校與公園綠地,住宅商業區,社會福利,醫療與行政體系,將重新完整的在塭仔圳上重現全新的都市計畫。

 

這將會以新的風貌向世人展示這30年得來不易的市地重劃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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